平某2022年8月份购置一台新能源汽车,在汽车销售商处投保了非营运车险。三个月后,平某注册了网约车平台并从事网络预约出租客运。2023年2月10日高某在接单营运期间不慎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本车车辆损失严重。平某随即向保险公司报案,经过保险公司调查取证,平某作为车辆的投保人将车辆投入营运时,并未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办理批改使用性质的手续,保险公司最终向平某下达了拒赔通知书。
风险提示:
1、通过保险公司官方网站、保险公司营业网点、具有资质的保险代理网点进行投保。
2、提供真实的投保资料进行投保,如行驶证、投保人/被保险人身份证件。
3、投保单确认时,如发现车辆信息、投保人/被保险、险别明细、保险期限等投保信息不一致,需立即联系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修改,再做投保人实名认证缴纳保费,切勿将保费转给他人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