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网民向您推介盈利途径,声称仅需前往实体店购置黄金,便能以每百克额外增加1万元的价格进行回购,此类看似轻松获利的“良机”,您是否会接受?当有人自称是“公检法”机构的工作人员,主动提出协助追回欠款,但条件是先购买黄金并寄送至“认证机构”作为“保证金”,您会如何应对?
10月10日,湖北省随州市居民刘女士在网友提出的“每百克黄金可加价1万元回购”的高额利润诱惑下,花费12万余元购置了两根各重100克的金条,并根据骗子的要求,通过网约车将金条送至指定地点。
同样,今年8月,湖北省襄阳市南漳县的刘奶奶也遭遇了诈骗分子的冒充法院工作人员的诈骗行为。对方提供了一系列伪造的工作证、立案决定书等文件,声称能帮助老人追回7年前未收到的工程款,但要求刘奶奶分批从某网络平台购买黄金并寄至“法院认证部门”,作为诉讼的“保证金”。9月9日至10日,刘奶奶按照对方的要求,网购了近20万元的黄金,并邮寄至湖南、广东两地。
幸运的是,随州、南漳两地警方及时发现异常,迅速协调相关平台及网约车司机进行拦截,为受害者挽回了经济损失。
《法治日报》记者近日从湖北省反诈中心获悉,随着警银联动机制的紧密合作,公安机关和银行对大额转账的预警及止付冻结能力持续提升,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转移非法资金的渠道日益受限,因此,他们开始“寻找新途径”,企图通过利用实物黄金进行洗钱和提现。
今年以来,湖北省内外多地出现了以“洗脑”方式诱骗受害者购买黄金,再利用快递、网约车将黄金运送至指定地点,实施“线上诈骗+线下取款”的新型诈骗犯罪活动。武汉、黄石、十堰、宜昌、孝感等地均发生了多起此类案件。
湖北省反诈中心揭露,此类诈骗手法通常涉及诈骗分子以高价回收金条、大额刷单需购买黄金才能提现,或冒充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以案件为由要求寄送黄金进行“验资撤案”等理由,诱使受害者线下购买黄金,并利用网约车、跑腿“闪送”、快递等方式将黄金送至指定地点,由同伙取走。一旦收到金条,诈骗分子便迅速消失。
与以往的电信网络诈骗相比,此类骗局的诈骗流程减少了网络转账汇款环节,诈骗方式从银行转账转变为购买并寄送实物黄金。相较于银行转账,诈骗分子利用网约车“闪送”服务、邮寄等方式运送黄金,以不见面、不现身的方式取走现金或黄金,以此规避警方和相关部门的侦查打击及冻结支付。
面对这一新型诈骗手段,公众应如何识别?
凡是通过电话、网络要求购买黄金并邮寄至指定地址或当面交付给“第三人”,并以此作为“充值刷单”、“缴入国库”、“缴纳保证金”等理由的,均为诈骗行为。
网约车司机或跑腿员在接到投送大额现金或黄金等贵重物品的订单时,应提醒寄货人这可能是新型诈骗手段,如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广大民众在投资购买黄金时,应选择正规平台、官方渠道,切勿轻信所谓的“高额回报”、“内幕消息”、“稳赚不赔”、“保证金”等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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